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 ZDDBG234627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7〕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1-07 |
厅直各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各单位坚决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为突破,上下一心、攻坚克难,交通建设全面推进,养管水平全国争先,运输服务持续提升,党的建设成果丰硕,行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效,为“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省交通运输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省厅对各单位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研究决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等次
优秀单位(8个):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省汽贸公司、省交通医院、省汽车检测站、厅宣教中心。
良好单位(18个):省铁路集团、厅运管局、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交通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省西安汽车站、厅外资办、厅质监站、厅定额站、厅研究中心、厅信息中心、省交通培训中心、省交通鉴定站、陕西交通咨询公司、陕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省交通传媒公司、省交通服务公司、省驻连办。
二、表彰奖励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省厅决定:对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优秀、良好单位的机关全体在编人员予以奖励。奖励参照省委、省政府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单位标准执行。厅直事业单位、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的考核奖金在当年预算结余中解决,结余不足的,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其他厅直单位自筹解决。奖金不得重复发放。
特此通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5日